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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名稱 |
上海市寶山區(qū)通河四村39號303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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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來源 |
司法裁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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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證情況 |
1.法院執(zhí)行裁定書;2.房地產登記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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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所有人 |
被執(zhí)行人:李某某、戴某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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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現狀 |
房屋情況 |
有人占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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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口情況 |
1個(截止2018.6.13查詢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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鑰匙 |
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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權利限制情況及瑕疵情況 |
1、被上海寶山區(qū)人民法院查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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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|
1、法院裁定書 2、《拍賣成交確認書》 3、《協(xié)助執(zhí)行通知書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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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品介紹 1、房屋權屬狀況: 上海市寶山區(qū)通河四村39號303室;(權證號:寶2016019230);建筑面積:42.73平方米;房屋類型:公寓;登記日期:2016年3月。 2、土地權屬狀況: 土地宗號:寶山區(qū)通河新村街道1街坊9丘;土地權屬性質:國有農用地使用權;使用權取得方式:出讓;土地用途:住宅;使用期限:未登記;宗地面積:3593.00平方米。 3、四至情況: 東臨通河路,南臨其他住宅小區(qū),西臨南北高架路,北臨長江西路,屬寶山區(qū)通河新村街道。 4、建筑物情況: 標的幢號為39號,部位為3層,房屋結構為混合1,所有權來源為買賣,房屋用途為居住,總層數為6,竣工日期為1992年。 5、特殊說明: (1)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全部稅、費等,均由買受人承擔。如買受人遲延繳納產生滯納金的,由買受人自行承擔。買受人自行辦理水、電、煤等戶名變更手續(xù),相關費用自理。水、電、物業(yè)管理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。(其中物業(yè)欠費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,物業(yè)費34.2元/月。(2018年6月13日查詢)拍賣成交以后由拍賣公司帶收代付或提交物業(yè)公司出具完結證明)。 (2)如有違法建筑,則由買受人自行接受相關行政機關處罰,甚至拆除。 (3)買受人資格問題,請買受人自行向相關部門進行了解,否則買受人須自行承擔因主體不適格造成的所有權無法轉移等風險。 (4)拍賣房屋內的家具、家電等室內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賣范圍內。 (5)該房屋內部結構可能發(fā)生了改變,拍賣成交后,買受人自行解決房屋結構的恢復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。拍賣人僅以現狀拍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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